公道 (Justice)
此为受害者了结道义之债的自主之举。侵害产生道义之债;此债可经追偿了结——即按比例将侵害如实回报于冒犯者(报偿)——亦可经自愿免除而了结(宽宥)。二者皆能消除罪责。复原独立修补物质损害;公道则专司了结道义之债。公道须有真实的受害者:无受害者则无债,无债则无可了结之事。公道并非复仇——复仇逾越比例;亦非操控——操控制造新的受害者。代受害者行事的执罚者,乃公道之代理人;其正当性止于受害者授权止息之处。当受害者已遭毁灭——如谋杀——则无从设立代理人,亦无从授予任何授权,道义之债遂成永久。冒犯者的罪责无从了结,其享有互恕的资格亦告丧失。